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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29 23:59:00
发布时间:2024-03-26 17:14:59*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3 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24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对于新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对于新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近一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甸中镇中心卫生院、化念镇中心卫生院检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评标前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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