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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色谱分析小屋采购四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色谱分析小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色谱分析小屋采购四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色谱分析小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色谱分析小屋1套。
3、最高投标限价:不设定最高限价。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交货期: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到货。
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7、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货物交货后18个月,或装置中交/机械完工后12个月,以后到者为准。当质量保证期内发生任何货物或其一部分的维修或更换时,维修或更换部件的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保险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是生产商(制造商),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给与风险停用,违约处理期内。
1.3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 NEPSI、CQST 和 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等。
1.4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分析小屋及分析柜推荐否决项条款》。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1 个及以上乙烯装置中气相色谱分析仪小屋集成2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合同签署日期在2020 年12 月31 日之前。
2.2投标人必须有近年来,在1个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中10米或以上长度分析小屋的集成业绩。合同签署日期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2.3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协议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协议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2.4投标产品的型号和产地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产品的型号和产地一致。投标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原产地商会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3-07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4-03-13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3-27 08:20:00*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色谱分析小屋采购四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色谱分析小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色谱分析小屋采购四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色谱分析小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色谱分析小屋1套。
3、最高投标限价:不设定最高限价。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交货期: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到货。
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7、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货物交货后18个月,或装置中交/机械完工后12个月,以后到者为准。当质量保证期内发生任何货物或其一部分的维修或更换时,维修或更换部件的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保险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是生产商(制造商),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给与风险停用,违约处理期内。
1.3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 NEPSI、CQST 和 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等。
1.4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分析小屋及分析柜推荐否决项条款》。
2、业绩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有近年来,在中国境内1 个及以上乙烯装置中气相色谱分析仪小屋集成2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合同签署日期在2020 年12 月31 日之前。
2.2投标人必须有近年来,在1个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中10米或以上长度分析小屋的集成业绩。合同签署日期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2.3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协议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协议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2.4投标产品的型号和产地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产品的型号和产地一致。投标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原产地商会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3-07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4-03-13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3-27 08:2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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