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甘肃/兰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正在报名]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1.3招标代理编号:(请登录)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招标内容:采购6家供应商为兰州市分行机关、辖内支行职工食堂食材进行供应服务,具体如下表:
1.6预算金额:385万元(含税)。
1.7服务期限: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须提供半年内(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1.3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3.2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合同案例1个,同类项目是指食堂原材料供应项目。
(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等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售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1.3招标代理编号:(请登录)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招标内容:采购6家供应商为兰州市分行机关、辖内支行职工食堂食材进行供应服务,具体如下表:
标包名称 |
实施地点 |
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包一 |
兰州市分行机关职工食堂 |
食材供应(包括米面类、蔬果类、畜禽肉类、水产类、蛋类、油类、调料干杂、豆制品类、牛奶、糕点等食品及杂货类) |
186万元/年 |
2家 |
七里河支行职工食堂 |
30万元/年 |
|||
广场支行职工食堂 |
31万元/年 |
|||
高新支行职工食堂 |
36万元/年 |
|||
安宁支行职工食堂 |
19万元/年 |
|||
包二 |
红古区支行职工食堂 |
19万元/年 |
1家 |
|
包三 |
榆中县支行职工食堂 |
19万元/年 |
1家 |
|
包四 |
永登县支行职工食堂 |
19万元/年 |
1家 |
|
包五 |
皋兰县支行职工食堂 |
12万元/年 |
1家 |
|
新区支行职工食堂 |
14万元/年 |
1.7服务期限: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须提供半年内(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1.3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3.2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合同案例1个,同类项目是指食堂原材料供应项目。
(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等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售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