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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能源公司3年(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1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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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汉江能源公司3年(2024-2026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采购人业务发展合法合规、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妥善解决法律纠纷的需要,进一步提高采购人法律合规工作专业化水平,拟选聘律师团队为采购人及所属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本次采购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两项专项服务,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期限固定为3年,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主要为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预计6个项目,装机容量1个15万KW,5个10万KW。(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2采购内容:
2.2.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为采购人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分析研究公司业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对采购人业务活动的影响,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2)为采购人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商务等必要的事项,支持或参与业务活动的谈判工作,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参加或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3)按照采购人的出勤需求,每月提供至少1天驻场服务(驻场地点:东津商务大楼B座10楼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驻场律师不得为实习律师);
(4)协助采购人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出具审查意见书;
(5)为采购人业务活动落实国有企业风险管理(包括风险披露、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方案制定及应对方案的执行跟进)、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以及内部决策活动提供服务;
(6)应采购人要求讲授法律合规知识,为企业职工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根据实际需要,每年不少于一次;
(7)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采购人相关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补偿协调会议等),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并提出合理建议;
(8)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9)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2.2.2 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范围:
2.2.2.1 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1)为采购人拟收购兼并公司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全方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基本概况、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法人治理结构、财务情况、项目情况、重大合同、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合法合规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等。对项目用地、房屋以及生产设备等权属及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到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查访问;
(2)为采购人收购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包括风险披露、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方案制定及应对方案执行的跟进,必要时参与尽职调查项目谈判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3)为采购人的业务相对方出具的风险应对方案进行法律分析与解答;
(4)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法律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决策会议,并应要求现场解答相关咨询;
(5)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与尽职调查项目相关的法律问题或法律活动。
2.3 其他说明:
2.3.1 成交后,成交人与采购人分别签订《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合同》,其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合同》合同价格按所报单价固定不变,执行时根据采购人及(或)其所属各单位实际服务需求,据实结算。
2.3.2 《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合同》服务期限到期不再委托新的专项服务项目。但在合同下签订的专项合同在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成交人需按照专项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2.3.3 本次采购成交后,采购人虽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但采购人并无义务将其所有诉讼代理服务交由成交人代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2)本项目律师团队资格要求:
①律师团队:有3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均需持有律师执业证;
②律师团队负责人:律师团队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的发证时间起至报价截止日止计算为准;
③项目主办律师:项目主办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3年,以律师执业证的发证时间起至报价截止日止计算为准。
(3)业绩要求:①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拟派的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承担过发电类或能源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②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负责项目的律师团队的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具有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常年法律顾问业务、股权并购尽职调查业务的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服务证明文件(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具体人员名单)等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基于保密需要对相关信息做保密处理,但应体现上述业绩要求。
相应业绩应为供应商自身的业绩,不包含联合(营)体的业绩,即若供应商为总所,则业绩不得包含分所业绩;若供应商为分所,则业绩不得包含总所业绩。
(4)财务要求:2021、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①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②不得为联合体供应商,即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且实际服务律师执业机构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供应商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8时(北京时间)。*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5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日期:2024-02-21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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