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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编制已由清城发51号文批准,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编制;
2.2、项目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编制;
2.4、环评报告编制服务费用:5万元包干;
2.5、服务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如实、认真编制,确保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环评相关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应为 本单位全职工作人员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开标截止前,到(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编制已由清城发51号文批准,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编制;
2.2、项目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环评报告编制;
2.4、环评报告编制服务费用:5万元包干;
2.5、服务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如实、认真编制,确保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环评相关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应为 本单位全职工作人员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开标截止前,到(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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