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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02312341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项目,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所投采购包预算金额的40%以上。(1)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所投采购包合同金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1)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企业类型认定以响应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响应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响应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YL202312341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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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8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则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项目,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必须达到所投采购包预算金额的40%以上。(1)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所投采购包合同金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1)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企业类型认定以响应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响应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响应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景区日常基础设施维护及环境综合整治经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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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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