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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
2.2项目规模:外网及换热站工程,拟建一座供热能力4.1MW换热站,敷设DN500~80供热管道合计约4.0km,并增加配套的阀门、封头、附件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包括新建管网沟槽开挖、顶管施工;供热管道、管件及配套阀门的安装;人井建设;管沟回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林溪大街;
2.5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开工,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396,090元。含暂列金440,000元、暂估价4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23日16时00分,(请登录)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东部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吉阳工业外网及换热站工程;
2.2项目规模:外网及换热站工程,拟建一座供热能力4.1MW换热站,敷设DN500~80供热管道合计约4.0km,并增加配套的阀门、封头、附件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包括新建管网沟槽开挖、顶管施工;供热管道、管件及配套阀门的安装;人井建设;管沟回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林溪大街;
2.5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开工,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396,090元。含暂列金440,000元、暂估价4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23日16时00分,(请登录)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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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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