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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林洋村前林洋46、47、48号毛蔚铭、张孟右等5户房前滑坡治理工程 已被批准招标,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洋里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41617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林洋村前林洋46、47、48号毛蔚铭、张孟右等5户房前滑坡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1617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乙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09 时00分00 秒至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00秒(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林洋村前林洋46、47、48号毛蔚铭、张孟右等5户房前滑坡治理工程 已被批准招标,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洋里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41617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林洋村前林洋46、47、48号毛蔚铭、张孟右等5户房前滑坡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1617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乙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09 时00分00 秒至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00秒(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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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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