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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智慧港口能源安全智慧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智慧港口能源安全智慧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服务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日历4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地点:盐城市辖区内;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控制价:25.71万元;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智慧港口能源安全智慧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含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以及组织专家评审工作,以及上报、评审、立项或主管部门备案。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7)技术、服务及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3、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包括含“水运”和“电子、信息工程”,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确保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11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5-10月养老保险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18:00时前(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请登录)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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