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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勤县昌宁镇辣椒育苗基地项目(EPC总承包)由武威市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民农发备【20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甘肃金杨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民勤县昌宁镇-社东滩空地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程规模及内容:在民勤县昌宁镇永安村-社东滩,总规划面积约1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育苗中心阳光连体大棚,冷库等其他附属设施。
4、计划工期: 565 日历天
5、本项目拟划分: 1 个施工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投标人的牵头人为工程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其中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设计各专业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联合体各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允许不得更换。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5 投标人须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取文件开始时间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
3.6 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内外企业需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后,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主要承诺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3.11 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 EPC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各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民勤县昌宁镇辣椒育苗基地项目(EPC总承包)由武威市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民农发备【20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甘肃金杨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民勤县昌宁镇-社东滩空地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程规模及内容:在民勤县昌宁镇永安村-社东滩,总规划面积约1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育苗中心阳光连体大棚,冷库等其他附属设施。
4、计划工期: 565 日历天
5、本项目拟划分: 1 个施工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投标人的牵头人为工程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其中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设计各专业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联合体各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允许不得更换。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5 投标人须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取文件开始时间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
3.6 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内外企业需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后,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主要承诺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3.11 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 EPC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各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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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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