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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立医院住院部十二楼及十三楼翻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朱雀【2023】瓯字5号) 已由 上级批准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 266274元 K=10%,发包价241647元(含暂列金20000元);
2.3.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建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6274元 K=10%,发包价241647元(含暂列金20000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8.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3年下半年建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开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建瓯市境内 。(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建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至 2023年09月15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立医院住院部十二楼及十三楼翻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朱雀【2023】瓯字5号) 已由 上级批准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建瓯市立医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 266274元 K=10%,发包价241647元(含暂列金20000元);
2.3.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建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6274元 K=10%,发包价241647元(含暂列金20000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8.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3年下半年建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开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公司注册地在建瓯市境内 。(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建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至 2023年09月15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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