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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62000m²,其中塘体区27942m²,表流湿地区8036m²,垂直潜流湿地区8424m²,生态拦截带15549m²,渠道式强化生态拦截湿地1426m²;尾水湿地处理规模约为30000m³/d,湿地进水管线共计280m;湿地出水管线共计40m。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建设地点:柳河县城区(柳河县碧水污水处理厂西侧180m),一统河河岸旁。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2.5最高投标限价:86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请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1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62000m²,其中塘体区27942m²,表流湿地区8036m²,垂直潜流湿地区8424m²,生态拦截带15549m²,渠道式强化生态拦截湿地1426m²;尾水湿地处理规模约为30000m³/d,湿地进水管线共计280m;湿地出水管线共计40m。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建设地点:柳河县城区(柳河县碧水污水处理厂西侧180m),一统河河岸旁。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2.5最高投标限价:86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请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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