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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阻聚剂项目。
1.2建设单位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区金鼓片区,海豚路以西,广西鸿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东,勒沟东大街以南,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北区以北地块。
1.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5项目规模
本项目分二阶段建设,现对一阶段建设进行招标,一阶段建设10000吨/年对苯二酚装置及配套原料和产品罐区、区域变电所、区域机柜间等公辅设施。一阶段占地50亩,总投资约4亿元。
本项目已在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8-450704-04-01-588574)由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材料”)建设和运营。
2招标项目名称、范围及服务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华谊2万吨/年阻聚剂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详见第4章附件1:服务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
2.3服务期限
预计的服务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4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见第4章附件1:服务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应持有项目所在地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范围。
4.1.3投标人应持有项目所在地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本章2.2条招标范围的要求。
4.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为2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4.4诚信要求
4.4.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4.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内须无行贿等犯罪档案记录。
4.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系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经理业绩,且为本单位在职6个月或以上的人员。
4.6其他要求
4.6.1投标人应拥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6.2对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可采用“委托分包”方式开展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工作。投标人如需分包或委托本次招标范围中见证取样工作的,需提供拟分包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区域内满足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4.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申领。*
6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1.1项目名称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阻聚剂项目。
1.2建设单位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区金鼓片区,海豚路以西,广西鸿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东,勒沟东大街以南,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北区以北地块。
1.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5项目规模
本项目分二阶段建设,现对一阶段建设进行招标,一阶段建设10000吨/年对苯二酚装置及配套原料和产品罐区、区域变电所、区域机柜间等公辅设施。一阶段占地50亩,总投资约4亿元。
本项目已在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8-450704-04-01-588574)由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材料”)建设和运营。
2招标项目名称、范围及服务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华谊2万吨/年阻聚剂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详见第4章附件1:服务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
2.3服务期限
预计的服务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4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见第4章附件1:服务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应持有项目所在地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范围。
4.1.3投标人应持有项目所在地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本章2.2条招标范围的要求。
4.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为2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4.4诚信要求
4.4.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4.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内须无行贿等犯罪档案记录。
4.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系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经理业绩,且为本单位在职6个月或以上的人员。
4.6其他要求
4.6.1投标人应拥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6.2对从事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可采用“委托分包”方式开展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工作。投标人如需分包或委托本次招标范围中见证取样工作的,需提供拟分包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区域内满足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4.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申领。*
6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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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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