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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凤台南路152号二楼区市场监督局赛虹桥分局办公装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4000元
最高限价:523469.72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凤台南路152号二楼区市场监督局赛虹桥分局办公装修,详见清单。
工期:7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08日为止,每天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4000元
最高限价:523469.72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凤台南路152号二楼区市场监督局赛虹桥分局办公装修,详见清单。
工期:7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第二、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08日为止,每天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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