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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安海关口岸门诊部)2024年度实验室所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23-558号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安海关口岸门诊部)
四、(请登录)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试剂耗材采购(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采购预算:165.1004万元,一标段151.888万;二标段13.2124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是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一月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09:00:00至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14时30分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23-558号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安海关口岸门诊部)
四、(请登录)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试剂耗材采购(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性质:专项资金
采购预算:165.1004万元,一标段151.888万;二标段13.2124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如是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一月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09:00:00至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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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01057189541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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