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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停止排灯控制系统(杭州)开发及配套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一是停止排灯智能控制系统开发,根据机场实际运行规则,梳理目视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状态控制逻辑,自主开发一套停止排灯智能控制系统,与塔台电子进程单系统、空管气象监测系统、停止排灯系统数据联动;二是升级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将塔台气象报文系统数据接入助航灯光监控系统;三是更新杭州机场停止排灯系统(单灯控制系统)软件,更换通讯控制单元、通讯滤波单元、微波接口单元,以及停止排灯和滑行道中线灯的监控单元等硬件设备,并按要求完成安装调试,接入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控制系统的内部开发和测试,根据杭州机场使用单位计划,30日内更新停止排灯系统(单灯控制系统)软硬件,并提交招标人进行初验;在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根据初步验收意见优化和完善控制系统并交付招标人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为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境外企业参与投标,以下条款需另行制定)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4时41分至2024年02月28日 17时00分工作日(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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