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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平湖城北苗圃项目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湖城北苗圃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808.33万元,工程概算4808.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385.44万元,建设规模: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由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组成,主线路线全长约30.003公里。本项目涉及主线K4+291-K21 +896范围内的公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其中公路两侧绿化各15米(公路近端3米绿化,外端12米蔬菜景观)。路线全长17.605km,绿化工程约157425平方米,蔬菜种植土地约340929平方米,U型C25预制混凝土排水沟33556米及土方工程等。建设地点: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S302)沿线公路两侧。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平湖城北苗圃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管理及养护期 (质保期) 的养护管理及保修。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基于招标人意图,完成施工图设计和优化。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③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④工程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苗圃养护期 (质保期) 的养护管理及保修。
本次招标控制价4271.8053万元。
2.3计划工期:2024年7月31日前完工。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和(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自2021年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资料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核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需有园林绿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执业资格;? 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R 上述条款3.11-3.14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3月08日 。
平湖城北苗圃项目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湖城北苗圃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808.33万元,工程概算4808.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385.44万元,建设规模: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由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组成,主线路线全长约30.003公里。本项目涉及主线K4+291-K21 +896范围内的公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其中公路两侧绿化各15米(公路近端3米绿化,外端12米蔬菜景观)。路线全长17.605km,绿化工程约157425平方米,蔬菜种植土地约340929平方米,U型C25预制混凝土排水沟33556米及土方工程等。建设地点: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新仓至曹桥段工程(S302)沿线公路两侧。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平湖城北苗圃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管理及养护期 (质保期) 的养护管理及保修。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基于招标人意图,完成施工图设计和优化。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③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④工程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苗圃养护期 (质保期) 的养护管理及保修。
本次招标控制价4271.8053万元。
2.3计划工期:2024年7月31日前完工。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和(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自2021年01 月 0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资料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核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需有园林绿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执业资格;? 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3月0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R 上述条款3.11-3.14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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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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