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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高空机械生产基地生活服务配套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投标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资质要求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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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三一高空机械生产基地项目已由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312-330502-04-01-12672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州兴产三一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70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53954.85 平方米,其中地上119482.53平方米,地下 34472.32 平方米。建筑物最高为83.7m。建设地点:位于吴兴区高新区,西侧为外溪路,北侧为河流,东侧为树桩路,南侧为环渚路。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幕墙工程、精装修、海绵城市、节能、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牌、智能化、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充电桩、配套市政、配套景观、基坑支护、日照分析等以及专变等专业部分的设计工作。
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前期三通一平(满足施工阶段车辆运输、桩机进出场以及桩基检测设备等要求)相关准备工作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幕墙工程、抗震支架、室内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智能化、标识标牌、气体灭火、电梯设备工程、充电桩、配套市政、配套景观、三通一平、原河道填埋(含桥梁拆除等)、场外工程(总图工程)以及出入口门卫用房等[不含自来水总表及表前管道、有线电视、通信、无线覆盖]。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临时用地审批(如需)、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水利、水土保持、交通、气象、排污、人防、白蚁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除各单项验收费用外)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述工作产生第三方服务费、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本次招标控制价76463.6731万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9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对应资质应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其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 号)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4□自/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姓名、时间及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为准) 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情况表)、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等)。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在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均被认可。);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
3.8R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R(1)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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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日期:2024-02-07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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