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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 招标条件
准东开发区循环经济区域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152”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该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静一路、循环三路、循环五路道路延段,均为城市道路,道路等级:次干路,道路长度:3498.58米;配套增设静一路、循环三路、循环五路及静三路路灯288盏。
2.1.3计划投资:3550万元
2.1.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31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7 投 标 人 所 报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为 在 昌 吉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3.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10:00时—2024年3月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准东开发区循环经济区域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152”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该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静一路、循环三路、循环五路道路延段,均为城市道路,道路等级:次干路,道路长度:3498.58米;配套增设静一路、循环三路、循环五路及静三路路灯288盏。
2.1.3计划投资:3550万元
2.1.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31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7 投 标 人 所 报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为 在 昌 吉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3.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 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8日10:00时—2024年3月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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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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