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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2 月 2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40108号
2、项目名称: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220000元
最高限价: 22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对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管理服务,对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督查整改,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书面验收评估报告,并将验收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项目地点:滑县境内
5.4质量要求:合格
5.5 服务期:同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指:针对采购项目情况和自身实力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个人明细等(响应文件中均需要求提供),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
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概况
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2 月 2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40108号
2、项目名称: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220000元
最高限价: 22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对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管理服务,对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督查整改,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书面验收评估报告,并将验收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项目地点:滑县境内
5.4质量要求:合格
5.5 服务期:同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指:针对采购项目情况和自身实力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个人明细等(响应文件中均需要求提供),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
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