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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凤凰山路开发区段人行道建设及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的
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1965.00元(其中暂列金2098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42号及闽建建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18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凤凰山路开发区段人行道建设及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的
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1965.00元(其中暂列金2098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42号及闽建建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18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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