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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22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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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22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22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已由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文号:昌州发改工141号》,《核准批复文号:昌州发改工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大石头村,距离木垒县以东直线距离约70km处。场址介于东经E:91°03′12.28″-91°16′50.80″,北纬N:43°38′16.88″-43°47′07.94"之间。场址区处于海拔1400~2100m,场址区为低中山丘陵地貌。场地地势开阔,地形起伏。项目场址毗邻G335国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本工程装机规模1000MW,项目拟采用29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45台8.35MW风力发电机组、50台6.7M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储能建设规模100MW/200MWh,一次性建成),该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就近接入木垒南750kV汇集站(接入方案以最终批复的接入设计为准),计划工期一年。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后12个月,其中:详细勘察报告成果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内;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2.3招标范围: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木垒县大石头东新220千伏汇集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勘察部分:完成工程场区内的详细地质勘察,了解自然条件和工作环境,编制地质勘察大纲;按照《陆上风电场地质勘察规范》(NB/T31030-2022)中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阶段和岩土试验和测试规定的地质勘察的全部要求,完成场区内的全部地质勘察,全部施工区域(升压站、道路、风机平台、集电线路)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设计部分:完成招标范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设备及施工技术规范书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建技术资料编制、竣工图编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加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其他验收。
备注:此次招标范围为风力发电场内及220kV升压站(含储能系统)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风机平台、箱变及基础、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含储能,与送出线路接口为送出架构出线处)及附属设施,场内检修道路、进场道路等。
2.4质量标准:遵照现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有关技术规定。凡出现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技术要求为准。
2.5招标编号:DFD*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须具有至少2个200MW等级及以上陆上风电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3.3人员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至少具有担任过1个200MW等级及以上风电发电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3.3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每年净利润大于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或用户证明。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注意事项:
3.8.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8.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8.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8.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8.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日期:2024-02-04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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