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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北京中铁科客货运输技术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0701-244009049008,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服务名称: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
2.2 服务内容:
2.3 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范围:对中欧、中亚班列中需要进行定位追踪的集装箱提供门到门全程运输定位追踪服务,对所提供定位追踪服务的集装箱实现全程监控,集装箱到达终点即为此次服务的最终验收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2)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2023年11月28日之后)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具有近半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提供文件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业绩证明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21年1月-至今)至少1份与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服务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2)人员能力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资质要求如下:
a. 须具备完成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工作的专业能力;
b. 须有相关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工作经验。
需提供投标人与实施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为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及实施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需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近三年内(2021年1月~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7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服务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8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0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1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3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出售
4.1 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16:30(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北京中铁科客货运输技术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0701-244009049008,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服务名称: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
2.2 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 |
只集装箱 |
17000 |
此为预估数量,最终根据所服务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
2.4 服务范围:对中欧、中亚班列中需要进行定位追踪的集装箱提供门到门全程运输定位追踪服务,对所提供定位追踪服务的集装箱实现全程监控,集装箱到达终点即为此次服务的最终验收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2)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2023年11月28日之后)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具有近半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基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提供文件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业绩证明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21年1月-至今)至少1份与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服务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2)人员能力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资质要求如下:
a. 须具备完成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工作的专业能力;
b. 须有相关班列集装箱定位追踪服务工作经验。
需提供投标人与实施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为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及实施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需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近三年内(2021年1月~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7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服务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8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0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1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13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出售
4.1 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16:30(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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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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