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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三标段:鲍店煤矿)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三标段:鲍店煤矿)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三标段:鲍店煤矿)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47-003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浮选复合药剂库或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浮选每吨干精煤所需费用不含税落地单价及其对应供应商。
招标涉及货物的范围: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标段三公开招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年度浮选干精煤预估数量,核算浮选每吨干精煤所需费用作为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含税),投标报价应包含药剂费用、相关服务费用、运费、装卸费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供货范围:
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浮选复合药剂库或指定地点。
交 货 期: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清该批次货物,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年度浮选干精煤预估数量,核算浮选每吨干精煤所需费用作为投标报价的单价,同时要列出价格组成,投标单价=复合药剂产品价格+技术服务+运费及其他,单位:元/吨(不含税)
招标人已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按照技术规格书相关计算确定当月结算金额,卖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结算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中标供应时限:首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在中标有效期内货物中标(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出现不涨价不供货或降低供货质量等不当情形,视为合同违约,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拒绝其参与买方组织的下一个采购周期的招投标活动。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技术参数相同或相近)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煤炭行业和其他行业使用业绩必须分别列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产品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投标方应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其中使用单位为现场产品的实际使用方,联系方式为能在工作日内接通实际使用方的有效方式,工作日内连续三次不能联系沟通的,视为无效联系方式。招标方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相关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取得有效第三方涉及招标货物生产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评委将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认证证书,若发现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与网站数据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2021年度以来VOCs及苯含量检测报告、非危险化学品报告、人体接触和吸入非毒性检测报告。(以上报告须由具有CMA资质和检测条件的检测机构出具;前述认证、检测资料,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报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4日起至2024年02月08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三标段:鲍店煤矿)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三标段:鲍店煤矿)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三标段:鲍店煤矿)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47-003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浮选复合药剂库或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浮选每吨干精煤所需费用不含税落地单价及其对应供应商。
招标涉及货物的范围: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标段三公开招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年度浮选干精煤预估数量,核算浮选每吨干精煤所需费用作为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含税),投标报价应包含药剂费用、相关服务费用、运费、装卸费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供货范围:
标段 | 物资名称 | 预估年干浮精煤最大产量:吨 | 最高投标限价 元/吨 (不含税、落地到货单价) |
备注 |
标段三 | 选煤用浮选复合药剂 |
160000 | 12.50 | 鲍店煤矿 |
交 货 期: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清该批次货物,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及卸车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年度浮选干精煤预估数量,核算浮选每吨干精煤所需费用作为投标报价的单价,同时要列出价格组成,投标单价=复合药剂产品价格+技术服务+运费及其他,单位:元/吨(不含税)
招标人已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按照技术规格书相关计算确定当月结算金额,卖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结算方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中标供应时限:首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在中标有效期内货物中标(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出现不涨价不供货或降低供货质量等不当情形,视为合同违约,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拒绝其参与买方组织的下一个采购周期的招投标活动。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技术参数相同或相近)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煤炭行业和其他行业使用业绩必须分别列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产品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投标方应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其中使用单位为现场产品的实际使用方,联系方式为能在工作日内接通实际使用方的有效方式,工作日内连续三次不能联系沟通的,视为无效联系方式。招标方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相关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取得有效第三方涉及招标货物生产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评委将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认证证书,若发现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与网站数据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有2021年度以来VOCs及苯含量检测报告、非危险化学品报告、人体接触和吸入非毒性检测报告。(以上报告须由具有CMA资质和检测条件的检测机构出具;前述认证、检测资料,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报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4日起至2024年02月08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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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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