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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平台开发技术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为建设金华电信新媒体渠道商机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深入赋能金华本地存量经营,提升客户体验并做好触点流量商机的转化,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项目上线并通过初验;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正常情况下试运行期为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3个月无故障时结束试运行期并通过终验测试】。
★维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0】万元(【不含税】),支出类型为【资本性预算】。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技术服务费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不含税3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日8:30至2024年2月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9时00分。
1.1项目概况:平台开发技术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为建设金华电信新媒体渠道商机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深入赋能金华本地存量经营,提升客户体验并做好触点流量商机的转化,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项目上线并通过初验;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正常情况下试运行期为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3个月无故障时结束试运行期并通过终验测试】。
★维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0】万元(【不含税】),支出类型为【资本性预算】。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技术服务费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不含税3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日8:30至2024年2月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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