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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现需对中国电信抚州分公司南丰县移动端(管理员)平台采购项目所需的软件及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南丰县移动端(管理员)平台采购。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2 项目总预算:含增值税人民币274万元。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预算价含增值税人民币274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项目类型:货物类。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主要产品“移动端(管理员)平台”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比选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参选产品应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现需对中国电信抚州分公司南丰县移动端(管理员)平台采购项目所需的软件及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南丰县移动端(管理员)平台采购。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系统集成服务 | 南丰县移动端(管理员)平台 | 1批 | 比选人指定地点(机动车可达) | 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全部软件开发、系统测试、上线部署等全部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 |
*1.2 项目总预算:含增值税人民币274万元。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预算价含增值税人民币274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项目类型:货物类。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主要产品“移动端(管理员)平台”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比选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2)参选产品应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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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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