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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迎宾路灾后修复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平县迎宾路灾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顺发改字【2024】7号 )的批复批准建设,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4】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对灾后损毁的迎宾路进行修复,道路两侧各拓宽1.5m,将机动车道拓宽至27m统一罩面,满足双向六车道要求,外侧各设3m人行道。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住建部颁发的《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2)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走向北起保阜路,交桃源大街,永禄大街,平安大街,南至南环路。计划工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勘察规范的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 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9:00至2024-02-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迎宾路灾后修复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平县迎宾路灾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顺发改字【2024】7号 )的批复批准建设,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4】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对灾后损毁的迎宾路进行修复,道路两侧各拓宽1.5m,将机动车道拓宽至27m统一罩面,满足双向六车道要求,外侧各设3m人行道。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住建部颁发的《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2)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走向北起保阜路,交桃源大街,永禄大街,平安大街,南至南环路。计划工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勘察规范的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 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 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本单位的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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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 09:00至2024-02-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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