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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名称:2023年新能源产品整车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ZYWL*
3、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新能源产品整车运输服务,主要涉及运输线路自宁德/东莞始发辐射全国,运输模式为普通车及冷藏车整车运输配送。
4、 招标内容:
注:
(1) 本项目/包均分别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上进行单价报价比例填报,若报价比例大于100%,其投标将被否决。最终报价=单价最高限价*报价比例,取整数。投标分值=(最终报价*参考货量)/(最高限价*参考货量)。
(2)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3) 同一个“报价表”的报价为整体报价,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报价表格式进行单价填报,单价外数据均不得更改,填报时不得拆分、漏报、不报。报价表中如有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报价、无效投标处理。
(4) 为方便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各包对应的“报价表编号”进行报价,报价表中的货量为暂估数量。投标人按预估货量填报得出的总价为预估总价,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是注册不足1年的投标人或无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者,则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6)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6、*购买有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编号:ZYWL*
3、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新能源产品整车运输服务,主要涉及运输线路自宁德/东莞始发辐射全国,运输模式为普通车及冷藏车整车运输配送。
4、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报价表 |
||
包号 |
报价表编号 |
采购内容 |
|
2023年新能源产品整车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1 |
1-1 |
宁德/东莞始发广东福建重庆湖北整车运输 |
2 |
2-1 |
东莞/宁德始发江苏湖南江西整车运输 |
|
3 |
3-1 |
东莞始发广东省内销运输 |
(1) 本项目/包均分别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上进行单价报价比例填报,若报价比例大于100%,其投标将被否决。最终报价=单价最高限价*报价比例,取整数。投标分值=(最终报价*参考货量)/(最高限价*参考货量)。
(2)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3) 同一个“报价表”的报价为整体报价,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报价表格式进行单价填报,单价外数据均不得更改,填报时不得拆分、漏报、不报。报价表中如有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报价、无效投标处理。
(4) 为方便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各包对应的“报价表编号”进行报价,报价表中的货量为暂估数量。投标人按预估货量填报得出的总价为预估总价,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是注册不足1年的投标人或无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者,则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6)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6、*购买有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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