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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第一批重大办市政赔补及长途应急搬迁项目招标(第二次)、招标编号:CTZB0100-2024-0441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2招标范围:2024年第一批重大办市政赔补及长途应急搬迁项目施工,具体包括:相关路段点电信光、电缆及地下排管的搬迁工作。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施工。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框架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金额达到上限,则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若截至合同履行期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3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项目中涉及使用临时电缆的,若项目投资中未开列,则由乙方负责提供。
★1.8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 级及以上,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通信管线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3份。
2.4人员要求:
2.4.1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2月1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第一批重大办市政赔补及长途应急搬迁项目招标(第二次)、招标编号:CTZB0100-2024-0441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预估施工费用440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2%,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比例的,按国家、部委、集团或上海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地点:上海。1.2招标范围:2024年第一批重大办市政赔补及长途应急搬迁项目施工,具体包括:相关路段点电信光、电缆及地下排管的搬迁工作。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施工。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框架合同起止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若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金额达到上限,则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若截至合同履行期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3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项目中涉及使用临时电缆的,若项目投资中未开列,则由乙方负责提供。
★1.8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 级及以上,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通信管线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3份。
2.4人员要求:
2.4.1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2月1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1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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