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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计划工期为:工期60日历天,从进场开始计算。
建设地点位于:锦州人民街加油站。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满足设计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其他:(1)招标范围及采购规模:加油站拆除、新建、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设备安装、工艺管线、电气、仪表等部分设备材料提供、土建安装、装修、调试、检测、拆除、维修、调试及竣工资料整理等所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66506.47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近5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作为被告人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行受贿犯罪记录的裁判文书。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未被列入中海油“黑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状况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等。并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有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更换资质的,提供新资质文件,同时随附更换前满足前述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1项国内新建或改造加油站类施工业绩(已完工项目),分包业绩无效。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方名称、合同金额、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9)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b.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5年的工作经验(以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时间为起始点),其中应有3年的管理经验(投标人出承诺);无不良工作记录。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担任过1次国内新建或改造加油站(已完成项目)类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施工单位对该项目经理正式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如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已体现其为项目经理,此项可不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均视为无效业绩。
d.由投标人缴纳2023年至今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e.投标人须出具承诺:项目经理在承接我方的加油站工程改造工程期间,不能承接其他在建项目。
(10)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资格要求:
a.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5年的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起始点),其中应有3年的管理经验(投标人出承诺)。
b.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担任过1次国内新建或改造加油站(已完成项目)类施工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职务或技术经理)。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施工单位对该项目技术负责人正式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如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已体现其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此项可不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均视为无效业绩。
c.由投标人缴纳2023年至今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1)HSE经理资格要求:
a.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b.在石油化工行业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安全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起始点)。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新建或改造加油站类施工项目中担任过HSE经理(安全负责人)。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施工单位对该HSE经理正式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如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已体现其为HSE经理,此项可不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HSE经理、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均视为无效业绩。
d.由投标人缴纳2023年至今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2)焊工、电工、高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在国家相关部门联网核查有效的资格证书,要求持证上岗作业。
(1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的服务项目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01-26 14:00:00起至2024-02-02 14:00:00止(北京时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州人民街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锦州人民街加油站土建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1 | 站 |
项目计划工期为:工期60日历天,从进场开始计算。
建设地点位于:锦州人民街加油站。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满足设计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其他:(1)招标范围及采购规模:加油站拆除、新建、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设备安装、工艺管线、电气、仪表等部分设备材料提供、土建安装、装修、调试、检测、拆除、维修、调试及竣工资料整理等所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66506.47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投标人近5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作为被告人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行受贿犯罪记录的裁判文书。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3)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未被列入中海油“黑名单”。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状况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等。并提供2023年会计报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有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更换资质的,提供新资质文件,同时随附更换前满足前述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1项国内新建或改造加油站类施工业绩(已完工项目),分包业绩无效。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方名称、合同金额、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9)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b.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5年的工作经验(以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时间为起始点),其中应有3年的管理经验(投标人出承诺);无不良工作记录。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担任过1次国内新建或改造加油站(已完成项目)类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施工单位对该项目经理正式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如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已体现其为项目经理,此项可不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均视为无效业绩。
d.由投标人缴纳2023年至今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e.投标人须出具承诺:项目经理在承接我方的加油站工程改造工程期间,不能承接其他在建项目。
(10)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资格要求:
a.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有5年的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起始点),其中应有3年的管理经验(投标人出承诺)。
b.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担任过1次国内新建或改造加油站(已完成项目)类施工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职务或技术经理)。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施工单位对该项目技术负责人正式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如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已体现其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此项可不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均视为无效业绩。
c.由投标人缴纳2023年至今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1)HSE经理资格要求:
a.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b.在石油化工行业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安全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起始点)。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新建或改造加油站类施工项目中担任过HSE经理(安全负责人)。业绩均为已竣工/完工验收,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的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如作为EPC总包商的主装置安装工程分包商,业绩有效)。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施工单位对该HSE经理正式任命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如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已体现其为HSE经理,此项可不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HSE经理、工程项目内容、竣工/完工时间,均视为无效业绩。
d.由投标人缴纳2023年至今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12)焊工、电工、高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在国家相关部门联网核查有效的资格证书,要求持证上岗作业。
(1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的服务项目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01-26 14:00:00起至2024-02-02 14: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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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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