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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为确保赤峰学院校外办学场地及校内1-4号公寓基础网络建设顺利完成,所投产品可直接接入到学院现网控制器,保证原有无线网络设备后续经过升级改造后与本次所投无线网络设备能够在同一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与学院网络设备无缝对接。
1.2采购内容:基础网络建设设备购置,包括光供电主机、理线盒、光电混合缆、光AP、放装AP、光模块、汇聚交换机、24口POE交换、24口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千兆多模光模块、万兆单模光模块,具体采购清单、参数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包含安装、调试。
1.3采购预算:240.00万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项目式采购,工程类采购,内蒙古联通项目批4367号。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标人数量1,份额100%。
1.7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
1.8实施地点:赤峰市赤峰学院。
1.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依据市场调研设定最高限价(在预算基础上降幅1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图,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签署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同类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单份合同或一个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如为电子批量采购合同须提供采购订单)复印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业绩份数。以上提供的业绩内容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
2.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光供电主机、汇聚交换机、24口POE交换、24口交换机、核心交换机)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注:提供证明材料审核。
2.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光AP、放装AP)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注:提供证明材料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得为招标人(及下属单位)员工及亲属。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0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2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1.1项目概况:为确保赤峰学院校外办学场地及校内1-4号公寓基础网络建设顺利完成,所投产品可直接接入到学院现网控制器,保证原有无线网络设备后续经过升级改造后与本次所投无线网络设备能够在同一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与学院网络设备无缝对接。
1.2采购内容:基础网络建设设备购置,包括光供电主机、理线盒、光电混合缆、光AP、放装AP、光模块、汇聚交换机、24口POE交换、24口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千兆多模光模块、万兆单模光模块,具体采购清单、参数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包含安装、调试。
1.3采购预算:240.00万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项目式采购,工程类采购,内蒙古联通项目批4367号。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标人数量1,份额100%。
1.7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
1.8实施地点:赤峰市赤峰学院。
1.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依据市场调研设定最高限价(在预算基础上降幅1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图,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签署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同类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单份合同或一个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如为电子批量采购合同须提供采购订单)复印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业绩份数。以上提供的业绩内容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
2.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光供电主机、汇聚交换机、24口POE交换、24口交换机、核心交换机)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注:提供证明材料审核。
2.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光AP、放装AP)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注:提供证明材料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得为招标人(及下属单位)员工及亲属。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0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2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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