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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九路以南,经十九路以西,经十八路以东,纬二十二路一支路以北范围。
2.工程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该标段位于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九路以南,经十九路以西,经十八路以东,纬二十二路一支路以北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73.8亩,建筑面积约48385㎡,本项目标段内容包括室外道路、围墙、绿化、景观、雨污系统、机电、土方平整、挡土墙及护坡、大门、广场、配电等。具体以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总投资:4,000.00 (万元)
三、项目批复:
兰高新管经字145号
四、招标内容:
包括室外道路、围墙、绿化、景观、雨污系统、机电、土方平整、挡土墙及护坡、大门、广场、配电等。具体以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1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相关招标截至时间前一个月内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2023年0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配备有如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不得低于以上人员要求,申请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注: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通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2、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3、需提供2023年0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施工企业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8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 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日期: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2日;
2.获取时间:2024年1月17日17时至2024年1月22日17时;
1.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九路以南,经十九路以西,经十八路以东,纬二十二路一支路以北范围。
2.工程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该标段位于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九路以南,经十九路以西,经十八路以东,纬二十二路一支路以北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73.8亩,建筑面积约48385㎡,本项目标段内容包括室外道路、围墙、绿化、景观、雨污系统、机电、土方平整、挡土墙及护坡、大门、广场、配电等。具体以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总投资:4,000.00 (万元)
三、项目批复:
兰高新管经字145号
四、招标内容:
包括室外道路、围墙、绿化、景观、雨污系统、机电、土方平整、挡土墙及护坡、大门、广场、配电等。具体以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1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相关招标截至时间前一个月内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拟派项目经理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允许更换,并提供2023年0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配备有如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不得低于以上人员要求,申请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注: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通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2、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3、需提供2023年06月至2023年12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施工企业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8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 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日期: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2日;
2.获取时间:2024年1月17日17时至2024年1月2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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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601
邮箱:lijing@dlzb.com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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