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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比选内容:2023年上虞区BJXX入侵报警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说明: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安防设备”。
*
1.2 本项目估算为110168元【(含税)】
1.3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1.4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1.5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质保。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7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97493.8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2.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4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4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 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2日17时00分。
1.1 比选内容:2023年上虞区BJXX入侵报警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说明: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安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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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项目估算为110168元【(含税)】
1.3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1.4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1.5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质保。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7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97493.8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2.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4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4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 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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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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