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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全自动智能采血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3.4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6.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6.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6.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6.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台/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01 |
全自动智能采血系统 |
1 |
否 |
380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3.4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6.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6.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6.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6.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及投标单位委托代理授权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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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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