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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项目编号:btzw20231208001)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保审批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亭县保城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规模为1.6万m³/d,占地面积53480.96㎡(80.2亩)。人工湿地占地面积41638㎡,其中1#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677㎡,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9877㎡,3#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2280㎡,4#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342㎡,表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222㎡,垂直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7240㎡;综合用房、调节池、回用水池占地面积550㎡;道路面积3128.16㎡;景观绿化面积8164.8㎡,主要建设内容有调节池、垂直潜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构建,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1,621,078.66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btzw20231208001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621078.66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12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5日 17时3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项目编号:btzw20231208001)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保审批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亭县保城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规模为1.6万m³/d,占地面积53480.96㎡(80.2亩)。人工湿地占地面积41638㎡,其中1#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677㎡,2#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9877㎡,3#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2280㎡,4#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3342㎡,表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5222㎡,垂直流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7240㎡;综合用房、调节池、回用水池占地面积550㎡;道路面积3128.16㎡;景观绿化面积8164.8㎡,主要建设内容有调节池、垂直潜流湿地、水平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构建,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1,621,078.66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保亭县保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btzw20231208001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1621078.66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12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5日 17时3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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