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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7,250.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4,640.2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4,640.2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合同包2(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272,610.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72,610.2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采办〔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采办〔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附相关网站截图;(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声明。
合同包2(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附相关网站截图;(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7,250.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4,640.2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4,640.2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一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24,640.21 |
1,224,640.21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合同包2(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272,610.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72,610.2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专业施工 |
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二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72,610.29 |
2,272,610.29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采办〔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采办〔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附相关网站截图;(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声明。
合同包2(礼泉县村级亮化提升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并附相关网站截图;(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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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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