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新疆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吉木萨尔县
(二)工程规模:新建二级消防站1座,购置消防救援专业设备及消防人员防护装备等其他设备设施。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四)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2日-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345天(日历日)。
(五)批复的概算:2500万元,财政资金。
(六)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也不得为其他中标结果公示未结束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的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后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承诺或提供的承诺与实际不相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10:30时-2023年11月17日10:30时(节假日不休息)(请登录)申请。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吉木萨尔县
(二)工程规模:新建二级消防站1座,购置消防救援专业设备及消防人员防护装备等其他设备设施。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四)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2日-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345天(日历日)。
(五)批复的概算:2500万元,财政资金。
(六)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也不得为其他中标结果公示未结束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的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后放入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承诺或提供的承诺与实际不相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8日10:30时-2023年11月17日10:30时(节假日不休息)(请登录)申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