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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现对(宁河-电网23-20-002)国网天津宁河公司10千伏经正225线路与开泛215线路建立联络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公开竞谈。欢迎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与谈判。
2、采购范围
2.1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地点:建设单位另行通知。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应答),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应答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1)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14)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应答法》第53条、《招标应答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应答的,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应答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6)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需打印成纸质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采购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
(17)应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要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否决应答。
(19)请各应答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函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应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采购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20)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和评分权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应答详见附件,应答人需满足相应资质业绩条件要求。
3.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外购情况详见附件,应答人需满足相应资质业绩条件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9日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首次应答时间)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00。
本项目采购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现对(宁河-电网23-20-002)国网天津宁河公司10千伏经正225线路与开泛215线路建立联络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公开竞谈。欢迎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与谈判。
2、采购范围
2.1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地点:建设单位另行通知。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例如代理商应答),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应答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11)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14)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应答法》第53条、《招标应答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应答的,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应答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6)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需打印成纸质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采购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
(17)应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要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否决应答。
(19)请各应答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并将打印后的承诺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函作为应答文件组成部分,与其他应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现承诺函内容不全、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或经核实存在代签等情况,采购人将在评标阶段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扣分处理。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20)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和评分权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应答详见附件,应答人需满足相应资质业绩条件要求。
3.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外购情况详见附件,应答人需满足相应资质业绩条件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9日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首次应答时间)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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