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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8-14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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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80000.00元;
最高限价:88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企采磋商(2023)0494号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
880000.00
88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2辆医疗救护车及配套医疗设备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6)质保期:整车含医疗设备3年。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每天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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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日期:2023-08-14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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