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天津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 或者 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标书服务 中标监测 潜在投标人预测 |
招标概要
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请登录)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S-2023-TJDL-ZF0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一个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2年度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到 2023年07月03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请登录)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S-2023-TJDL-ZF0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70 | 70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供应商提供工作日每天早、午两餐所用食材。采购人每周五会将下一周供货物品及数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按照清单进行配送。每天早 7:00 之前将当天所需食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确定是否提供配送。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一个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2年度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到 2023年07月03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