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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4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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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木垒金风天润国创实验风电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二)。
1.3 项目概况:
金风科技国创中心昌吉州木垒县80万千瓦实验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东270千米处,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哈密市为邻,西与奇台毗邻,南与鄯善县隔山相望,北与蒙古国接壤,国界线长约150公里。南北最大长度为198公里,东西最大宽度为138公里,县城距乌鲁木齐市270公里,总面积为22171平方公里。地处天山东段北麓,准格尔盆地东南缘,在与巴里坤县之间有240公里的荒漠地带,人烟稀少。木垒县三面环山,南部博格达山海拔2500~5000米,北部北塔山和大小哈甫提克山海拔1500~2000米,东部蒙罗克山和青居吕山海拔1500~2000米,中部是霍景湟期辛沙漠海拔700~1000米,成为南北东三面高,中部低的半壁盆地,山势由西向东逐渐降低,盆地由东向西倾斜,在地貌上可分为山地、丘、平原、沙漠四个不同单元。地势开阔,地广人稀适合开发风电。
本工程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42.6MW(样机轮换验证期间通过切出常规机组,确保始终不超过800MW总容量在网),共采用100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3台GWH300-20MW(轮毂高度165m)、3台GWH270-15MW(轮毂高度150m)、5台GWH230-10MW-TN(轮毂高度125m)、5台GWH230-10MWV16(轮毂高度125m)、35台GWH221-8.34MW(轮毂高度125m)、34台GWH221-7.15MW(轮毂高度125m)、12台GWH204-7.15MW(轮毂高度115m)、3台GWH204-5.6MW(轮毂高度11H5m)。
本项目拟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南侧)及1座220kV升压站(北侧),总送出容量按842.6MW(样机轮换验证期间通过切出常规机组,确保始终不超过800MW总容量在网)考虑接入当地电网。本期新建的北侧升压站主变容量为2×220MVA+180MVA,以1回220kV线路接入本期南侧新建的升压汇集站;南侧升压汇集站本期主变容量为1×240MVA,远期3×240MVA,本期以1回220kV线路接入电网木垒750kV变电站220kV侧。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1.4 实施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风电场道路及风机平台、风机基础、吊装工程、场内35kV集电线路工程、临时征地等。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
3.2符合招标方提供的《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风电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说明: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
4.工期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5.1.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5.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5.1.6.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2 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5.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2、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企业需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1个48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并单机容量不低于2000kW机组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5.2.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专业)。
5.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踏勘
6.1 现场踏勘联系人:*
6.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6.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24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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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日期:2024-01-04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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