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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SZB(2023)-024
项目名称: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3〕23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每天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SX-JSZB(2023)-024
项目名称: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0 | 6,5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3〕23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蒲城县镇级污水处理厂(站)托管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提供相应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2日,每天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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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