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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宝兴面粉厂阁楼平移及加固修缮施工 *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朝阳路淮河大桥东侧、南山路北侧
实施时间: 2023 年
项目内容:宝兴面粉厂阁楼进行加固修缮,并顶升、旋转、平移至指定位置。
项目范围:总建筑面积为53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 1 栋2 层阁楼。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38平方米。
工程预算: 481.170681 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蚌山发改字〔2023〕3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专业承包不分级。
(2)业绩:26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物平移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下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项目经理要求
(1) 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2)业绩:26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物平移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5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2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2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下载时间: 2023 年 07 月 07日以后*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4.1 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07 月 07 日
4.2 开标时间: 2023年 07 月 27日 09 时 30 分
项目名称:宝兴面粉厂阁楼平移及加固修缮施工 *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朝阳路淮河大桥东侧、南山路北侧
实施时间: 2023 年
项目内容:宝兴面粉厂阁楼进行加固修缮,并顶升、旋转、平移至指定位置。
项目范围:总建筑面积为53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 1 栋2 层阁楼。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38平方米。
工程预算: 481.170681 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蚌山发改字〔2023〕3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专业承包不分级。
(2)业绩:26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物平移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下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项目经理要求
(1) 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2)业绩:26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物平移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5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2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2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下载时间: 2023 年 07 月 07日以后*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4.1 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07 月 07 日
4.2 开标时间: 2023年 07 月 27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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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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