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青海省投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招标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东南4km处,南距西宁市 32.5km,在《西宁市大通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规划的能源材料产业园区的中部。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3´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项目整体进度:1号机计划于2023年04月05日开工,2024年12月20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2号机于2023年04月05日开工,2025年03月10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3号机于2023年04月05日开工,2025年06月20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文件价格 (元) |
1 | 青海省投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施工工程A标段 | 1#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详见合同范围) | 计划2023年04月05日开工,主厂房封闭断水2024年04月10日完成,1#机组首次并网2024年12月12日完成,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1500 |
2 | 青海省投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施工工程B标段 | 2#、3#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详见合同范围) | 2号机于2023年04月05日开工,主厂房封闭断水2024年06月10日完成,2025年03月10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3号机于2023年04月05日开工,主厂房封闭断水2024年06月10日完成,2025年06月20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1500 |
2、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时须对以上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且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分部分项应保持综合单价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3、投标人只能中标本次招标两个标段中的一个,优先授予标的较大的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青海省投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施工工程A标段 |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需求,并在有效期内;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0)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2)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作为主体施工单位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4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安装施工业绩,并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投产移交证明;(近5年业绩为2018年3月10日后投产移交的项目)。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和安全B证,具有不少于2台6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4、项目总工程师: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不少于2台6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工程师的工作经历。 5、项目安全副经理(总监)/安全部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从业人员资格证;累计有不少于10年从事火电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且近5年至少担任过不少于2台6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监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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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3×66万千瓦“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施工工程B标段 |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需求,并在有效期内;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0)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2)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作为主体施工单位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4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安装施工业绩,并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投产移交证明;(近5年业绩为2018年3月10日后投产移交的项目)。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和安全B证,具有不少于2台6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4、项目总工程师: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不少于2台6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工程师的工作经历。 5、项目安全副经理(总监)/安全部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从业人员资格证;累计有不少于10年从事火电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且近5年至少担任过不少于2台6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监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3月13 日~2023年3月20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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